学子心声

有关“农村、农业、农民”的一些问题

 

PB02207072  钱玉峰

 

在中国国家和农民的关系,经过以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土地改革和七、八十年代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标志的两次为期不长的蜜月之后,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直到现在,“农民真苦、农村真难、农业真危险”的“三农危机”日益成为社会瞩目的焦点,双方的关系日趋恶化。

据李昌平对各种“三农病”药方的执意,我们大致可以推出这场危机的以下一些方面:

在市场经济日益成为主导的今天,农民根本不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没有什么自主权。第一,农民仅有了生产的自主权,没有不生产的自主权。即在农业生产微利、无利甚至亏本或有更好的盈利机会时,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农民却没有选择生产、不生产、休耕的权利,农民不生产也要缴税费,有的地方还加资源闲置费。笔者在一个乡政府调查时,那里的工作人员告诉笔者,当地许多进城打工、长期住外的农民针对这种情况的解决办法一般是,把自己的地交给亲戚耕种,由耕种者代缴税费,自己则一切不管不问。而据李昌平说,很多农民种地无利可图进城打工,还得赔钱将农田转包出去。所以,中国的农民既不是照计划组织生产,更不能利用市场配置资源,中国农民仍在某种强制下生产。第二,农民有产前、产中、产后三个环节中“产中”的生产权利,但无其他的权利。产前、产后是有利可图的,大多数是部门垄断,加上交易中的各种壁垒,农民是进不去的。像农业生产和农业主要投入品中,资金、化肥、农药、种子以及产出品的加工、购销领域等基本上被相关部门垄断了,而任何可以凭借垄断地位获得超额利润的部门,都会坚持并加强原有制度。农民进不去则已,进去了也会碰得头破血流,血本无归。第三,农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不统一的。农民只有义务,没有权利。作为农民,从三岁小孩到百岁老人,都有无数的义务要负担。农民缴了许多名目不一的税费,这些都是法定的农民自己的钱,可是这些钱都是怎么花的,都花到哪儿去了,农民有权决定吗?有权知道吗?门儿都没有。第四,农民不是一个劳动者,仅是劳动力资源。在东莞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是外来打工的农民。他们每天工作十三个小时左右,月工资在五百元左右。老板只发一半的现金。这百分之八十的人创造了财富,却无任何发言的权利。他们受不了资本家的剥削,但似乎没有任何一个组织维护他们的权益。这种事,笔者在乡下经常听到。如某人在一个建筑队干了半年,说好每天十五元工钱,半年应为二千七百元左右。可临回家,工头却说没钱,只给五十元的路费。然后就是一次一次的索要,如果情况较好,那位工头比较“善良”,跑个十趟八趟或许能要回个一千两千的,而很多时候,这半年的辛苦就白费了。正如李昌平所总结的,我们“强制”农民生产了过剩的农产品,我们却要二点三亿个农户去闯市场,去通过市场交易获得社会平均利润,因为我们给了农民自主权?因为农民是市场的主体?

有人也许会问,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各方面不是都取得了伟大的成就吗?那怎么还会有“三农危机”出现呢?不错,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是取得了不小的成就,可这成就让中国各阶层平均或大致平均地受益了吗?请看王绍光在《饼做大了以后……》(见《读书》2002年第二期)中的一段话:“如果中国是一个平等的、没有阶级差别的社会,整体上使中国受益的事应该也会让所有人或多或少受益。在这样的背景下,敢打包票的人肯定会有。不幸的是,在过去二十年里,并不是所有人都平均分享了改革开放的成果。如果说在九十年代中期以前,不公平仅仅体现在有些群体所获得的收益要比其他群体大上,在过去六七年里,改革开放越来越像一场‘零和游戏(zero-sum game)’:在少数人暴富的同时,一些社会群体第一次变成了绝对意义上的‘输家’。改革刚开始的时候,中国基本上是一个平均主义的社会,其收入不平等程度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现在,尽管中国的收入不平等程度仍然低于大多数拉美国家和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但已经高于大多数东欧转型经济体、西方发达国家以及中国的一些亚洲邻国。当社会公正不复存在时,谈论主体受益还有什么意义?”在我看来,农民阶层就是这场游戏中的绝对输家。以牺牲农民的利益为代价,中国的某些群体暴富了。

也许有人问,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上,这样的问题能不能避免。回答这一问题前,我们首先要解答这一问题: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农民的负担能不能减轻。税费改革是被称为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又一次伟大创举。但我们不难发现,费改税方案无法操作到位。假如我们的税费改革方案是照“农民负担一千二百亿元,把农民的负担减致八百亿元,其缺口四百亿是由中央补贴”而设计的,那三千多亿元的缺口怎么办?首先是教育停办,因为只要那孩子做人质,中央自然放弃改革。假如税费改革的主体是那些县乡干部,这部分人能靠的住吗?他们会自己砸自己的饭碗吗?因此,我们说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我们无法把体制中的人治消化掉,也无法把权利还给农民,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的愿望再强烈,方案再得人心,也只有光听雷声,不见雨点。

另外,也许有人建议土地私有化,建议人大多是地方的官员,专家学者中主张土地私有化的也大有人在。甚至有不少学者认为中国“三农”问题的根在于土地公有制,认为只有土地私有了,农民就有了产权,有了人权,有了一切,国家就有活力了,也就可以进入一个理想世界了。

我对产权理论理解不多,不敢否定私有化,但我很担心农村土地私有化。我希望主张土地私有化的专家,学者,决策者能重视我的担心。

第一, 中国农民的绝大多数没有私有化的要求。

第二, 农村集体有几千亿的债务,债主主要是那些干部,如果允许土地私有,必然是拿土地还干部的钱,农民能分到什么?

第三,任何一种制度的建立,只有当制度收益大于制度成本时,制度才能建立起来。“分田单干”之所以能建立起来,是因为“分田单干”后使劳动者的积极性提高,每亩能增加三百斤产量,尽管“分田单干”也要支付成本——管理成本增加,但收益减成本是个正数,这是新制度建立起来的根本原因。如果现在搞土地私有,谁说清楚了制度收益与制度成本的关系。

当今中国的贫富矛盾已经非常尖锐了,如果富人还要打穷人土地的主意,穷人还有活路吗?怎么样才能解决这个长期困绕我们的问题,还需要长期的探索,中国作为一个生命力顽强的社会主义国家,已经经历了无数次的考验,我想我们的中国共产党一定会解决这一问题,使我们的农民早一步过上幸福的生活。

十六大刚刚闭幕,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上制定了“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方针,希望各位基层干部能认真领悟并贯彻这一方针。或许只有这样我们的农民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