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关于课堂教学质量测评奖的规定


       为稳步推进“两课”教学工作,鼓励和激励我部教职工多上课、上好课,不断提高“两课”教学有效性和课堂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对我部二零零二年四月开始实行的“关于课堂教学质量奖的暂行规定”予以修订。修订后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凡在课堂教学质量测评中,有效问卷超过30份,必修课获得4.50分以上(包括4.50分)的课堂,按每个课堂1000元的幅度予以奖励;质量测评成绩在4.50分到4.25分(包括4.25分)之间的课堂,按每个课堂500元的幅度予以奖励。
   二、凡在课堂教学质量测评中,有效问卷超过30份,选修课获得4.75分以上(包括4.75分)的课堂,按每个课堂1000元的幅度予以奖励;质量测评成绩在4.75分到4.50分(包括4.50分)之间的课堂,按每个课堂500元的幅度予以奖励。
   三、对教学质量测评获得优异成绩,但有效问卷低于30份的课堂,予以口头表彰和精神鼓励。
   四、课堂教学质量测评有效问卷及其测评成绩的统计,以学校教务处编制印行的教学简报为依据。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研究部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四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