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B01023081麦磊鑫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同时,农村与城市的差距也随之加大。“农业、农村、农民”成为现今中国政府及广大人民所关心的大事。缩小差距,城乡一体化,使社会协调发展是解决这类问题的关键。城乡一体化,并不是城乡均质,而是通过体制一体化、城镇城市化、产业结构一体化、农业企业化和农民市民化,把城市与乡村建设成一个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统一体,充分发挥城市与乡村各自的优势和作用,使城乡之间的劳动力、技术、资金等要素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合理交流和组合。
一、城乡差距概述
我国有13亿人口,要以占世界7%的耕地养活占世界22%的人口确实是一大难题,因此农业是我国国计民生的基础。而在这13亿人口里又有9亿是农民,邓小平同志曾说过:“中国稳不稳定就要看农村人口稳不稳定,城市搞得再漂亮,没有农村这一稳定的基础是不行的;农村不稳定,整个政治局势就不稳定,农民没有摆脱贫穷,就是我国没有摆脱贫穷。”虽然在政府的努力下,近年来,我国农村人均收入每年以3.8%的速度增长,但对大多数的农民来说,过上城里人的生活还是望尘莫及。事实上,当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已进入以信息化、知识化为主要特征的“第二次现代化”时,中西部的大部分地区仍然徘徊在这个“大门”之外。中国地区间的经济发展差距在进一步扩大,工业化水平高的地区(城市)和偏远落后的农村差异也在扩大。“农业、农村、农民”已经成为我国现今的热门话题,怎样解决这些问题也被提上政府的议程。只有实现“共同富裕”,才能真正体现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农村与城市的差距主要表现为现代化程度的不一致、非农化不一致、经济发展的速度和程度不一致。就人均收入来比较,2002年中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仅2476元,这一数字还不到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03元的三分之一。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滞后,使它与发达的城市间出现了明显的“断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一切发达的、以商品交换为媒介的分工基础,都是城乡的分离。可以说,社会的全部经济史,都概括为这种对立的运动。”我国目前的城乡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方面的巨大差距就充分地说明这一点。城乡的分离和对立可以用发展经济学的“二元结构理论”来说明。二元结构是说现代工业和传统农业并存的结构。在产业分布上,现代工业集中在城市,传统农业在农村,由此形成现代城市和传统农村并存的区域二元结构。这也是由于我国一向把农业工业分离,是长期计划经济所带来的后果。城乡一体化最根本的含义就是要克服城乡的分离和对立,缩小城乡差距。
二、城乡一体化是解决城乡差距的唯一出路
解决城乡区域结构矛盾的突破口在于城市化。城乡差异实质上是发展在空间上的不平衡,“增长极理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空间不平衡性进行了深入分析,认为增长并非出现在所有地方,而是以不同的强度首先出现在一些增长点或增长极上。经济的迅速增长首先在一些区位条件比较好,或者拥有独特的资源禀赋的地区发生。这些地区具备率先发展拥有创新能力的主导产业部门的内外部条件,并逐步形成区域经济的增长极,然后通过不同的渠道向周围地区辐射和扩散,从而带动其他地区发展。由于城市的带动作用增加了地区差别效应,地理上集中的综合产业极(城市)“改变了它直接的地理环境,而且如果它足够强大,还会改变它所在的国民经济的全部结构。作为人力、资本资源的积累和集中中心,它促进了其他资源集中和积累中心的产生。”
我国从20世纪五十年代推进的城市化与城市工业化相一致。在城市发展工业的结果是工业积聚于城市,农业集中在农村,形成“城市——工业、农村——农业”的城乡分工格局。由于我国长期以来采取严格控制农村人口流动,抑制城市人口的增长,造成在相互封闭和自我循环的条件下城市垄断了几乎所有生产要素,但其增长极的效应得不到向外扩散;而农村则无法得到先进的生产要素,只作为粮食生产地,农民无权决定种植有经济效益的其他农副产品,农产品更无法进入市场,农民生活条件得不到极大的提高,剩余劳动力也没法转移,造成相对劳动力剩余。我国农村长期处于落后状态,充分说明了这一点。要解决这一问题唯一途径就是实行城乡一体化,消除造成城乡相互封闭的状态,从而使城市的发展极作用得以有效发挥。
三、城乡一体化的具体途径
首先,要实现体制一体化。打破城乡体制分治,关键是克服城乡之间的要素分割体制。鉴于主要生产要素集中在城市的客观条件,可建立生产要素市场,创造包括农村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环境,消除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的各种体制和政策性障碍。例如,可打破原来户籍制度下的城乡人口隔离和不流动状态,创建一个城乡人口既有自由流动权利、又有合理调控的体制,消除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政策障碍,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
其二,城镇城市化。城镇处于农村区域,是连接城市和农村的中间地带,在城乡一体化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得到较大发展,有特色的城镇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邓小平同志说过:“农村改革中,我们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最大的收获,就是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突然冒出搞多种行业,搞商品经济,搞各种小型企业,异军突起。”使城镇城市化,将城市的影响扩散到周边的农村,为农村提供服务,加速城市与农村的生产要素的交流;同时也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但又不会给本来就有就业压力的城市带来负担,而农民也可以享受到城市同等的生活条件,对两者都有好处。
其三,产业结构一体化。城市与农村有着不同的分工,这是不变的客观事实,城乡一体化并不是要改变这一现状,也不可能改变。相反,要通过产业结构的一体化来加强城市作为增长极的功能,即凝聚生产要素,从而形成以城市为中心的辐射状,建立“卫星城市”,多个中心城市连成都市圈。中心城市以信息、金融及服务产业为主,城镇则形成以工业生产为主并向农村提供市场导向、技术资金等支持,农村则以规模化、联片种植的农业生产支撑大中小城市对资源和要素的需求。从而三者形成有机整体与完全开放式的结构。
其四,农业企业化。在计划经济的年代,农民没有选择种植对象的权利,种什么要由国家说了算,没有形成市场经济。改革后,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有了自主权,但由于市场的信息闭塞往往会造成相对生产过剩,而且农户大多是分散经营,不利于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尤其入世以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必将处于劣势。考虑到两种经济形式的优劣,可以形成“农户+公司”的模式,根据市场导向就地取材,生产特色的农副产品以提高经济效益,提高生产技术,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提倡“三高农业”,并形成农产品生产、加工的工厂化、组织化,即所谓的“生产、加工一条龙”。
其五,要加快非农化进程。农民市民化(即非农化)的程度是中国经济结构发生根本性改变的重要内容。通过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结构比较可以看出,我国的城市化水平最低,而农业劳动力比重最高。长期以来,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改革开放后,广大农民涌向发达的沿海城市寻找工作,形成民工这一特殊的社会阶层。民工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为提供城市本身不可能提供的劳动力起了很大作用,同时民工打工后把钱寄回农村,给当地带来一定的经济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村的生活水平。但民工也给城市社会治安、城市环境卫生等造成了一定影响。而城市农村户口制度的不同造成了政策上的不平等,使农民享受不了城市居民的权利。城乡一体化最根本的是使城乡居民拥有政治、经济、教育和社会地位的平等。为此,必须加快城镇的城市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使农民在那里也可以享受到城里人的社会保障、卫生医疗待遇以及就业机会。只有这样,才能使广大农民尽快过上“小康生活”。同时也可以为城市提供更多的劳动力,又不会造成中心城市人口过度密集,避免一些影响城市治安、卫生等问题。
综上所述,城乡一体化是社会协调发展的关键所在。一个国家的财富增加并不一定表明该国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社会协调发展,最明显的例证是,一些石油输出国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水平达到或超过了工业发达国家,但其工业结构、居民生活质量等远不能与发达国家相提并论。只有加快城乡一体化,才有可能缩小农村和城市的差距,使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也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