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子心声

市场经济与雷锋精神(之四)

 

PB01203123吴海林

 

雷锋精神适不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不是已经过时了?笔者就此发表一些看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仍然需要雷锋精神。

根据雷锋一生的言论和行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评价,雷锋精神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即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价值观。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只有弄清楚雷锋精神的社会基础,才能认识雷锋精神的当代价值。雷锋精神的社会基础就是我国的社会主义实践和社会主义制度。雷锋的一生虽然短暂,但他接受了党和国家的社会主义教育,在工作中经受了实践锻炼,逐渐成长为一个具有社会主义道德的模范人物。雷锋精神是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形成的,决不是天生的。弄清楚了雷锋精神的社会基础,我们就可以看出,那种认为雷锋精神不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过时的观点是错误的。事实上,雷锋精神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为了更好地促进物质文明建设,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需要,其实质是为人民服务。正因为雷锋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他才成为弘扬社会主义道德的楷模,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学习的榜样,雷锋精神也成为激励广大人民群众的一面光辉旗帜。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虽然不能要求每个从业人员都成为雷锋,但提倡雷锋精神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所需要的。

首先,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根本目的是要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和雷锋精神中的为人民服务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市场经济作为一种商品生产经济,它固然要追求个人利益,但只有在为别人提供优质产品和优质服务的前提下才能实现其为己谋利的目的。这就是说,市场经济本身具有利己和利他的双重功能,这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当然,市场经济与不同的经济制度结合,其利己和利他的功能在这个矛盾统一体中的地位是不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其生产目的、运行机制和分配方式等等和私有制基础上的市场经济都有本质的不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其为他人为社会的服务功能被突出出来,在此前提下实现了服务与谋利、为他人与为自己的统一。因此,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须提倡那种服务的精神,即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或者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为人民服务”的社会主义价值观提供了日益强大的物质基础;同时,也只有在这种价值观念下,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我们今天弘扬雷锋精神,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正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种内在需求,是规范市场,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内在需求。

    其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也是诚信经济,它的运行机制和运作理应同雷锋精神并行不悖。比如,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是一个必须相互依存的有机整体,需要艰苦奋斗的团队精神;再比如,商品生产经营者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长期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遵循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等原则。所以,道德情操对于降低交易成本、提升社会效益的作用不可低估,雷锋精神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不排斥,而且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挥更突出、更重要的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它要求所有的市场参与者都必须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坚持按照这个要求去做,经营者就是在为国家的富强奉献力量,为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整体利益添砖加瓦,实际上也是把“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的一种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