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李坤刚博士讲座题目:大学生就业与劳动合同法

 

一、劳动合同制度的十六大变化

(一)签定书面劳动合同新要求

(二)劳动关系成立的新规定

(三)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增加

(四)试用期规定的变化

(五)劳动合同担保的禁止

(六)劳动规章制度制定新规定

(七)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扩大

(八)违约金条款的有限适用

(九)特殊情形下劳动合同的履行的新规定

(十)劳动合同解除方面的变化

(十一)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新规定

(十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裁减人员的限制情形的增加

(十三)劳动合同终止的新规定

(十四)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十五)劳务派遣的规制

(十六)非全时用工的新规定

二、高校学生就业与劳动合同法

(一)学校、学生、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性质

1、大学生身份与用人单位的法律关系

1)大学生兼职劳动的身份问题

2)大学生在实习、见习中的身份问题

3)大学生签订就业协议的身份问题

2、学生与学校的关系

1)在见习、实习中的关系

2)在毕业分配中的关系

3、学校与用人单位的关系

1)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

2)与企业单位之间的关系

(二)学生与用人单位就业协议

1、就业协议的法律性质

1)劳动合同说

2)先行约定说

2、用人单位性质与就业协议

1)大学生与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的就业协议

2)大学生与企业之间的就业协议

(三)用人单位违约金与高校对劳动合同违约的制约

1、市场化用人机制的过渡性

2、高校在大学生就业中的职能

(四)几点建议